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为省政府直属机构,负责对生产、流通、消费环节的食品安全和药品的安全性、有效性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其下属单位包括:稽查局、机关服务中心、信息中心、山东食品药品职业学院、山东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省医疗器械产品质量检验中心以及药品审评认证中心(不良反应监测中心)等机构。
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根据其职责设有多个职能处室和机关党委。
省药品监督管理局是负责全省药品监督管理的专门机构,其主要职责是确保药品质量与安全,维护公众健康。该机构在药品注册、生产、流通、使用等各个环节进行严格的监管,以保障药品市场的秩序和公众的用药安全。首先,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对药品的注册申请进行审查。
监管内容不仅包括行政监督,还包括技术监督,确保药品从研发到使用的全过程安全合规。 其次,新增了食品、保健品和化妆品安全管理的综合监督任务。这意味着该局将负责协调并确保这些产品的生产和流通环节符合国家规定,同时对涉及的重大事故进行调查和处理,以保障公众健康。
强化药品生产监督检查 加强对药品生产企业的监督检查是保证药品质量的重要环节。本次修订虽取消了GMP认证,但对GMP符合性检查的检查主体、频次、要求以及生产过程中不遵守GMP的法律责任等都进行了明确规定。
具体来说,《办法》中的MAH全生命周期管理责任主要体现在以下内容: 部分药品自行和委托生产均需获得药品生产许可证 MAH无论是自行或委托生产药品均属于生产行为[4],而药品生产许可证的申领,有利于主体责任的落实,方便监管机关采取管理措施,以及解决MAH在招标、销售、税务等方面“最后一公里”问题。
《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于2020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对药品生产、批发、零售等各环节的监管和管理作出了规定。其中,药品生产企业需要在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颁发的《药品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进行生产活动;药品批发、零售企业需要在县级以上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药品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内经营相关药品。
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药品生产监督管理,承担药品生产环节的许可、检查和处罚等工作。
有法必依,执法必严。及时罚得违法犯罪行为人身败名裂,倾家荡产,也绝不手软。
二是加强对流通环节的监管。严格执行索证索票制度,加大产品抽查力度和抽检批次,坚决销毁过期和变质的食品药品,确保进入流通领域的食品药品安全。三是加强对餐饮业的监管。重点对经营场所环境卫生、原辅材料进行整治和规范,禁止不安全和不卫生的肉、菜上桌入口。
基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作为政府的执法机关,社会的有机组成,肩负着食品药品监管的重要职能,和人民群众的利益密不可分,必须要强化自身的责任意识、法律意识,切切实实承担起法律赋予的权利,切切实实履行职责,做到权利、责任、义务统一,不断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的特点主要包括全面性、科学性、可操作性和动态性。 全面性: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覆盖了药品生产的各个环节,从原料采购、生产加工、包装运输到销售使用等全过程。它要求企业对生产环境、设备、人员、文件管理等各方面进行严格控制和管理,确保药品的安全、有效和质量稳定。
特点:GMP的条款仅指明了要求的目标,而没有列出如何达到这些目标的解决办法。GMP的条款是有时效性的。GMP强调药品生产和质量管理法律责任。GMP强调生产过程的全面质量管理。重视为用户提供全方位、及时的服务。
GMP的特点包括原则性、时效性、基础性、一致性与多样性。原则性体现在GMP条款仅指明质量或质量管理目标,企业可根据自身特点选择最适宜的方法达成标准。时效性则反映GMP需根据医药科技与经济贸易发展适时补充、修订。基础性意味着GMP是最低标准,企业可在此基础上超越,形成自身标准。
新版药品GMP的特点首先体现在强化了软件方面的要求。一是加强了药品生产质量管理体系建设,大幅提高对企业质量管理软件方面的要求。细化了对构建实用、有效质量管理体系的要求,强化药品生产关键环节的控制和管理,以促进企业质量管理水平的提高。二是全面强化了从业人员的素质要求。
食品监管所上半年工作总结及下半年工作计划 上半年来,在市局党组和镇委镇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所紧紧围绕全市2021年食品药品监管系统工作会议精神,以保障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为出发点,在日常监管不放松的同时,深入开展辖区内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确保了辖区百姓饮食用药安全。 明确目标,加大整治 日常监管。
乡镇食药监上半年工作总结及下半年工作计划范文 篇一 上半年 ,在县委、县政府坚强领导下和市局有力指导下,县食品药品监管局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认真履职尽责,依法监管,各项工作扎实推进,全县食品药品安全形势总体稳定向好,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保持良好态势。
市场监督管理局上半年工作总结及下半年工作计划 上半年工作开展情况 (一)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发展,有力维护市场秩序和稳定。 一是职责落实到位。加强价格监管、维护价格秩序、确保价格稳定;严禁农贸市场、集贸市场和超市活禽交易,严禁任何形式的野生动物交易;持续加大质量安全监管力度,认真受理消费者投诉举报。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作总结1 加强领导,健全网络 为进一步完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体系,构建安全责任网络,确保街道人民群众的消费安全。办事处积极成立药品领导小组及食品安全委员会,由办事处主任任主任,分管领导任副主任,各居委、街道安监办、街道卫生院等单位为成员,构建了一支强有力的安全网络队伍。
梅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监管业务覆盖全市范围内的各类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化妆品(简称“三品一械”)生产、经营(兼营)企业和使用单位,共计7800多家。具体而言,药品监管方面,全市共有药品生产企业16家,批发企业49家,零售企业1475家。
梅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主要职责包括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食品、保健食品、化妆品、药品、医疗器械监督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规章;参与起草有关地方规范性文件。
梅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主要负责食品生产、流通、消费环节许可工作的监督管理,以及食品安全综合监督。具体职责分工如下: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牵头建立食品安全综合协调机制,对食品安全实施全面监督。
梅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成立于2001年6月,于2010年改为地方管理,成为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该局负责梅州市辖区内的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化妆品生产、经营和使用全过程的监督管理,以及对餐饮业、食堂等消费环节食品安全的监督管理职能。
梅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设有9个内设机构,分别承担不同职责,共同维护和提升食品药品安全。(一)办公室(财务装备科):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和内部管理,包括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事务,以及信息、安全、保密、政务公开等工作。此外,该机构负责机关财务规划、预算编制、政府采购、内部审计以及资产管理。
梅州市卫生局的职能经过调整,以更好地适应市场经济和公众健康需求。根据梅市府办〔2005〕16号文件,部分职责已进行了转移:放射源监管移交给市环保局,保健食品和化妆品监管职能转交给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职业卫生监督转交给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